关于启动2017年资产盘点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刘海燕发布时间:2017-10-16浏览次数:677

各单位、各部门:

经研究决定2017年度资产盘点工作于2017年10月18日启动,各单位完成时间为2017年11月10日之前。

本次盘点范围为2016年盘点后新增的固定资产,即2016年11月1日起至2017年9月30日止新增的固定资产。资产清点完毕后,请各单位、部门将盘点清单、盘点报告(领导签字、盖章)以书面形式一同报资产处。

特此通知。

资产管理处

2017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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