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度上海市社科规划逾期课题清理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科研处 作者: 发布时间:2020-01-14 浏览次数:509

各有关部门及项目负责人:

    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从即日起开展2020年度市社科规划逾期课题清理工作。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清理范围

2014年、2015年立项尚未完成的各类市社科规划课题。

二、清理期限

 校内提交期限为2020619日下午15:00前。需提交的结项鉴定材料及相关流程见附件。逾期仍不能完成的,上海哲社办将不再接受办理结项手续,按撤项处理。

三、免予鉴定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课题可以申请免于鉴定:

1、阶段性成果获得省部级科研成果二等奖(含)以上的;

2、课题研究提出的理论观点、政策建议等得到省部级以上党政领导批示并被有关部门采纳的;

3、经有关部门认定成果内容涉密不宜公开的;

4、市社科规划课题与同时承担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内容基本一致,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已结项的。

对于符合免于鉴定条件的课题,负责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申请免于鉴定的课题,除了要提供免于鉴定的材料外,仍须按照一般结项要求提交相应的结项鉴定材料。

四、相关措施

1、在清理期限前提交结项的课题,上海哲社办将集中组织专家进行鉴定评审。经评审,成果质量达到结项要求的,将予以结项;成果质量不符合结项要求的,将终止课题研究。

2、被撤项课题的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报各类市社科规划课题;被终止研究课题的负责人2年内不得申报各类市社科规划课题。

3、凡列入清理范围内的课题,后续经费一般不再拨付;被撤项或终止研究的课题研究经费按有关规定予以追回。

请各相关部门督促相关项目负责人在规定期限内保质保量完成项目研究,在规定时间前提交结项材料。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

科研处

2020114

 

附件:上海市哲社规划课题结项流程及所需材料.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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