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按照《上海对外经贸大学非常设科研机构管理与考核办法(试行)》(沪经贸大办[2018]293号)文件要求,请各学院通知本单位所属校级非常设科研机构负责人,从科研处网站“相关下载---本校相关文件”中下载非常设科研机构年度报告完成填写,于3月1日前上传至科研系统。
年度报告是非常设科研机构考核的主要依据,也是各机构申请学校相关项目资助的重要依据,请各学院督促相关机构按时提交。院级非常设科研机构应在每年3月1日前将年度报告交筹建单位审核备案。
联系人:程琳 67703045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
科研处
2020.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