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对外经贸大学非常设科研机构2019年度报告提交通知

文章来源:科研处 作者: 发布时间:2020-01-03 浏览次数:191

各部门、单位:

按照《上海对外经贸大学非常设科研机构管理与考核办法(试行)》(沪经贸大办[2018]293号)文件要求,请各学院通知本单位所属校级非常设科研机构负责人,从科研处网站“相关下载---本校相关文件”中下载非常设科研机构年度报告完成填写,于31日前上传至科研系统。

年度报告是非常设科研机构考核的主要依据,也是各机构申请学校相关项目资助的重要依据,请各学院督促相关机构按时提交。院级非常设科研机构应在每年31日前将年度报告交筹建单位审核备案。

联系人:程琳   67703045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非常设科研机构年度报告(模板).xlsx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

科研处

20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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