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度上海市浦江人才计划项目的通知

文章来源:科研处 作者: 发布时间:2019-04-03 浏览次数:457


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 加快推进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围绕上海国际人才高地建设和产业发展方向,率先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人才制度优势,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启动实施2019年度上海市浦江人才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浦江计划主要资助近期回国(境)来沪工作和创业的海外留学人员,包括留学期间入外籍留学人员,及从中国港澳台地区出国的留学人员。

 二、申报要求

 (一)浦江计划分为四种类别进行申报和资助,其中:A类(科研开发类)资助以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单位为依托的自然科学和技术研究;B类(企业创新创业类)资助以企业为依托的科技创新创业;C类(社会科学类)资助人文社科领域的创新创业;D类(特殊急需类)资助其他本市紧缺急需的具有特殊专长的留学人员。

 申请条件见《上海市浦江人才计划管理办法》(http://www.stcsm.gov.cn/bsdt/kxjgxm/pjrc/blyj/151472.htm)。

 (二)申请人须全职入境来沪工作或创业,且每年在沪工作时间不少于9个月;来沪工作的申请人须于201711日后入境,来沪创业的于201511日后入境。

 (三)申请人于196911日后出生。

 (四)在本市高校、科研院所和医疗机构任职的D类申请人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服务于本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或全科医师可放宽至硕士学位;具有有效的科研博士后人员协议书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同,且有效期覆盖本计划执行周期,可由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单位择优推荐申报(其中已入选“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上海市超级博士后计划”资助的,不再列入申报范围)。

 (五)在国(境)外高校、科研机构以留学身份连续学习或进修时间,以及回国工作、创业时间均以出入境记录为准。

 (六)申请团队资助的,团队成员应不少于3人,全部成员均应符合《上海市浦江人才计划管理办法》规定的申请条件,且须作为研究团队被在沪单位整体引进或作为创业团队共同创业。

 (七)项目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参与人应当符合科研诚信管理要求。项目申报单位应当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不得含有涉密内容。

 (八)如要对评审专家提出回避申请的,项目申报单位应当在提交申报材料时,提出回避名单(不超过3人)及理由。

 三、资助年限、强度及重点

 (一)浦江计划项目执行年限为2年。

 (二)浦江计划资助强度分为:科研开发及企业创新创业项目资助30万元/人;社会科学项目资助15万元/人;团队资助50万元。

 (三)特殊急需人才年度资助领域:宇宙起源与天体观测 、光子科学与技术、 量子科学、生命科学与生物医药、集成电路与计算科学、新能源、脑科学与人工智能 、航空航天、新材料、 高端装备与智能制造、 船舶与海洋工程、物联网、大数据、金融科技、文化创意等。

 四、评审方式及立项公示

 市科委、市人社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并组织评审工作,项目评审采用第一轮通讯评审、第二轮见面会评审的方式。

 市科委、市人社局将向社会公示拟立项项目清单,接受公众异议。

 五、其它说明

AB类:项目承担单位须在项目验收前提交《科技报告》。

CD类:项目承担单位须在项目验收前提交《结题备案》。

 六、申报事项

 (一)所有申请人持相关材料(附件2)办理浦江计划留学人员资格认定。

 受理时间:201948日—2019559:00—11:30  13:30—16:00(节假日除外)

 受理地址:上海人才大厦4楼(梅园路77号)

 咨询电话:32508103

D类须于2019428日前提交申请,待审定后确定申报资格。

 (二)申请人通过“中国上海”门户网站(www.shanghai.gov.cn)的“上海市财政科技投入信息管理平台”,进行网上填报项目可行性方案(附件3),并在线打印书面材料。非由申报系统在线打印的书面材料,或书面材料与网上填报材料不一致的,不予受理。

  在线填报时间:2019489:00—20195616:30

 (三)请有意申请的老师于201943015:00前发送邮件至xujianhong@suibe.edu.cn索取申报所需的《单位基本情况表》(邮件主题请注明 **部门**老师浦江人才计划申报),逾期将不予受理。注册时,请务必注意正确填写学校的组织机构代码,否则将不能与学校账号关联。

 (四)请各位拟申请老师及时完成网上提交,201957日上午11:00将纸质版申报材料交至科研处,逾期将不予受理。(所有书面材料采用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三份,并按规定签字盖章齐全,材料装订使用普通纸质材料作封面,不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

 (五)咨询电话

AB类:市科委8008205114(座机)、4008205114(手机)。

CD类: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外国专家与留学人员工作处, 2311032923110330

 (六)申报过程中如有其它问题,请及时与科研处联系。(联系人:许建红   电话:67703220 邮箱:xujianhong@suibe.edu.cn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

 科研处

201943


附件:附件1:“上海市浦江人才计划”工作流程.doc

附件2:“上海市浦江人才计划”资格认定所需材料.doc

附件3:“上海市浦江人才计划”在线填报步骤.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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