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纵、横向课题项目经费支出审批流程(试行)的通知(沪经贸科﹝2019﹞5号)

文章来源:科研处 作者: 发布时间:2019-03-29 浏览次数:356


关于发布纵、横向课题项目经费支出审批流程(试行)的通知


各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巡视整改工作,规范各类纵、横向课题经费报销的审批流程,现规定如下:

1. 报销人须是报销经费使用者之一。

2. 若报销人与项目负责人不为同一人,则报销人在报销单上“报销人”处签字,项目负责人在报销单上“项目负责人”处签字。

3. 若报销人与项目负责人为同一人,报销人在报销单上“报销人”及“项目负责人”处签字,另外需要有第二人作为审核人在“项目负责人”处签字。

(1) 报销金额小于5000元,审核人须为所属二级学院财务专员,特殊情况下可为科研处负责人;

(2) 报销金额大于或者等于5000元,审核人须为所属二级学院院长或科研处负责人。若报销人为二级学院院长,审核人须为学院书记或科研处负责人。

4. 经办人为实际办理报销手续者,须据实填写。

各类纵横向项目经费支出须严格按照项目预算执行并符合各类项目相关管理办法。

特此通知。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

科研处

2019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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