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设科研机构年度报告提交通知

文章来源:科研处 作者: 发布时间:2019-03-04 浏览次数:197

各学院:

为了落实《上海对外经贸大学非常设科研机构管理与考核办法(试行)》(沪经贸大办[2018]293号),请各学院通知本单位所属校级非常设科研机构负责人,尽快在科研处网站“相关下载”中下载非常设科研机构年度报告(模板),填写好后,于315日前上传至科研系统。

2019年度起校级非常设科研机构年度报告上传工作将作为常规工作开展,各机构当年度的年度报告应于次年31日前上传至科研系统,不另行通知。年度报告将作为非常设科研机构考核的主要依据,也将作为各机构申请学校相关项目资助的重要依据。望各学院督促下属校级非常设科研机构提前准备,按时提交。院级非常设科研机构应在每年31日前将年度报告交筹建单位审核备案。

联系人:丁占胜 67703220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

科研处

201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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