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上海对外经贸大学优秀著作申报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科研处 作者: 发布时间:2018-03-30 浏览次数:227

各有关部门:

根据《上海对外经贸大学优秀著作评选及奖励办法》相关规定,现开始启动我校2018年度优秀著作的申报工作,具体规定如下:

第一条申报条件

本校教研人员为唯一作者或第一作者,首次公开出版的著作(一般不含个人文集,多卷本著作原则上需出齐后整体申报)、工具书、古籍整理、理论普及读物、年鉴(同一种年鉴只能参评一次)等。字数在20万字以上。成果没有知识产权争议,著作内容符合学术规范的要求。

第二条基本要求

著作必须体现正确的立场、观点、方法,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理论联系实际,具有较高学术水平或应用价值,在理论研究上有创新,在学术研究上有创见,在学科建设上有建树,在现实生活中有意义,在指导实践中有价值。

第三条评选办法

申请评奖的著作须有2名本学科正高职称专家推荐,科研处进行初审。复审采用5名专家独立打分和校学术委员会集体评议、无记名投票相结合的评审方式确定最终获奖著作。评选结果由科研处报校分管科研副校长批准。

第四条奖励办法

1.被确定为上海对外经贸大学优秀著作的可获得奖励1万元,对于评审专家和校学术委员会成员一致认为特别优秀的,经校主管科研副校长批准可增加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5万元。

2.列入《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的学术著作、经国家出版基金资助出版的非教材类学术著作,每本奖励3万元。

3.以上两种奖励不可重复获得。

第五条成果申报

申报者需提供以下申报材料:①《上海对外经贸大学优秀著作评选申报表》;②申报著作5本;③评审表,一式5份。请申报人于413日前将材料送至德政楼210室。申报表及评审表电子版发送邮箱:siftslm@126.com

联系人:宋磊明,电话:67703045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

科研处

2018330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优秀著作申报表.doc上海对外经贸大学优秀著作评审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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