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目负责人:
根据校“085工程”建设总体安排,现决定对2013年度第二笔资金学科科研项目及2014年度内涵建设项目开展终期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纳入本次验收项目范围
1.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085工程”2013年第二笔资金国际经贸学科群建设科研项目(见附件1);
2. 2014年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十二五”内涵建设项目(第二轮博士点建设推进专项)(见附件2);
3. 2014年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十二五”内涵建设项目(市教委重点学科专项)(见附件3);
4. 2014年上海地方本科院校“十二五”内涵建设项目(交叉学科专项)(见附件4);
二、验收材料要求
1、各项目组填写《上海对外经贸大学085工程项目验收表》或《上海对外经贸大学“085工程”学术会议总结表》或《上海对外经贸大学“085工程”对外交流活动总结表》(附件5-7),A4纸正反打印,一式一份及电子版。
2.项目产生的科研成果的具体要求:主要项目成果第一署名人应为项目负责人。论文为正式发表、专著为正式出版、研究咨询报告需附实际应用单位的采纳证明(如已刊发的决策咨询内参)。如论文已交杂志社待发或著作已交出版社待出,须提供杂志社或出版社的用稿证明或出版合同复印件。所有成果均须注明“上海市高校085工程项目资助”。
3、提交项目相关成果1套,具体要求如下:
(1)专著须提供原件1本;
(2)论文须提供发表期刊的封面、目录及正文复印件一套,并随附原件核查;
(3)科研项目提供批准文件复印件;
(4)获奖成果提供奖状复印件;
(5)决策咨询成果提供采纳证明。
4、纳入本次验收范围的科学研究项目,如确需延期验收的,由项目负责人提出延期结题申请,填写《上海对外经贸大学085工程项目变更申请表》(见附件8),期限不超过1年,且最多只能延期一次。
三、时间安排
请各项目负责人将以上材料务必于2015年1月17日前交至所在学院(部门)科研秘书处,由各二级单位集中报送科研处(德政楼210),电子版发送至:dingzhansheng@suibe.edu.cn。
特此通知。
上述事项联系人:丁占胜 陈加林 联系电话:67703220
根据校“085工程”建设总体安排,现决定对2013年度第二笔资金学科科研项目及2014年度内涵建设项目开展终期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纳入本次验收项目范围
1.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085工程”2013年第二笔资金国际经贸学科群建设科研项目(见附件1);
2. 2014年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十二五”内涵建设项目(第二轮博士点建设推进专项)(见附件2);
3. 2014年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十二五”内涵建设项目(市教委重点学科专项)(见附件3);
4. 2014年上海地方本科院校“十二五”内涵建设项目(交叉学科专项)(见附件4);
二、验收材料要求
1、各项目组填写《上海对外经贸大学085工程项目验收表》或《上海对外经贸大学“085工程”学术会议总结表》或《上海对外经贸大学“085工程”对外交流活动总结表》(附件5-7),A4纸正反打印,一式一份及电子版。
2.项目产生的科研成果的具体要求:主要项目成果第一署名人应为项目负责人。论文为正式发表、专著为正式出版、研究咨询报告需附实际应用单位的采纳证明(如已刊发的决策咨询内参)。如论文已交杂志社待发或著作已交出版社待出,须提供杂志社或出版社的用稿证明或出版合同复印件。所有成果均须注明“上海市高校085工程项目资助”。
3、提交项目相关成果1套,具体要求如下:
(1)专著须提供原件1本;
(2)论文须提供发表期刊的封面、目录及正文复印件一套,并随附原件核查;
(3)科研项目提供批准文件复印件;
(4)获奖成果提供奖状复印件;
(5)决策咨询成果提供采纳证明。
4、纳入本次验收范围的科学研究项目,如确需延期验收的,由项目负责人提出延期结题申请,填写《上海对外经贸大学085工程项目变更申请表》(见附件8),期限不超过1年,且最多只能延期一次。
三、时间安排
请各项目负责人将以上材料务必于2015年1月17日前交至所在学院(部门)科研秘书处,由各二级单位集中报送科研处(德政楼210),电子版发送至:dingzhansheng@suibe.edu.cn。
特此通知。
上述事项联系人:丁占胜 陈加林 联系电话:67703220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
科 研 处
2014年12月18日
科 研 处
2014年12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