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8日上午,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与上海市企业法律顾问协会合作框架协议签约仪式在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古北校区行政楼211会议室举行。法学院院长倪受彬、法硕中心副主任邓旭,法硕中心副主任谢宝朝,上海市企业法律顾问协会会长强志雄,上海航天局总法律顾问、副会长冯鸿彬,秘书长简明等双方代表出席。法学院院长倪受彬、上海市企业法律顾问协会秘书长简明分别代表双方签署合作协议。

倪受彬首先感谢上海市企业法律顾问协会对我校法学院的信任,很高兴法学院能与协会搭建沟通高校科研能力与企业法律服务沟通的桥梁;其次介绍了法学院法商融合的培养理念,及智库建设成果等,围绕我校涉外商科的培养定位,开展的科研建设、学生培养教学活动情况;最后,达成协会与法学院运用各自的资源优势共同成立“国际金融与贸易法律实务研究中心”的决定,双方将统一以研究中心为研究合作平台,整合各自资源与学术优势,构建法律教育与法律整体服务,在课题研究、座谈调研、实务研讨、组织论坛等领域进一步深入挖掘合作空间,通过服务企业研究政府战略,通过服务企业促进科研发展,提升我校法学院在涉外企业法律服务的社会影响力。
强志雄会长认为目前的企业涉外业务法律风险较大,为企业法律顾问工作和协会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和挑战。在这一背景下,协会需要通过借助于学校的资源加强学术与实务的合作有针对性的对企业发展中法律问题的疑难之处,开展培训课程,组织主题论坛,发布研究成果等,为本市企业法律服务的建设贡献力量。

上海市企业法律顾问协会,是由上海市企业法律顾问、相关法律工作人员及有关单位自愿组成,于2004年10月经上海市民政局、上海市社会团体管理局批准登记成立的专业性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法人。协会业务主管机关是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接受上海市社会团体管理局、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以及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