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6年10月15日,上海对外经贸大学举办“一带一路与自贸区的法律研讨会”。中国国际经济贸易法学研究会会长沈四宝教授做题为“一带一路:战略与法律人的历史使命”的主旨报告。沈四宝教授指出:
第一,应当加强对“一带一路”重要战略的认识。他认为“一带一路”战略是捍卫WTO经济全球化、优化资源、产能配置的重大举措。中国入世后,逐步影响到西方国家在WTO中的利益份额。在此情形下,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试图在WTO体制之外启动TPP谈判来削弱WTO在国际经济贸易中的地位。为应对此挑战,我国在投资、贸易自由化便利化的道路中,探索出了“一带一路”战略。
第二,应当重新审视法律理念并改变法治理念。以国际化概念为例,在“一带一路”战略的引领下,我国不能以所谓的美国标准或西方标准来审视,应该制定自己的标准从而掌握话语权。沈四宝教授通过湄公河禁毒案、美国对华维生素C反垄断案等案例,强调国际案件总结研究和政府专家律师联合对“一带一路”战略实施的重要性。
第三,应当认清“一带一路”的实践和使命。沈四宝教授认为,不仅我国的机构要走出去,专业化人才也要走出去,要人才和机构并行输出。同时,他提出“一带一路”战略下中国新的使命是法治理念的创新,“一带一路”战略要依靠对实践的分析,并根据实践预测未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