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师生圆满完成2016年“内地法律学生访港”交流活动

文章来源:法学院 作者: 发布时间:2016-08-06 浏览次数:443
2016年7月24日至7月30日,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师生应香港法律教育基金有限公司的邀请参与2016年“内地法律学生访港”交流活动,本次主题为“职业道德与专业操守”。交流活动由张继红副教授、冯予婧老师带队,以及十名法学专业学生一同前往,在港期间,与中国政法大学、南京大学法学院、浙江大学法学院的师生及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大学的学生进行了深入交流。
为期一周的交流访问,我院师生先后拜访了香港终审法院、香港大律师公会、香港申诉专员公署、香港警察学院、香港廉政公署、香港个人资料私隐专员公署、香港律师会、地政总署,以及香港地产代理监管局等九家机构,聆听了香港终审法院前常任大法官陈兆恺先生、个人资料私隐公署专员黄继儿先生、资深大律师王鸣峰先生、香港警察学院总督察陆振中先生等十场精彩讲座,参与交流的也多是上述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我院师生们还有幸与法律教育基金会的捐助人之一李韶博士和李梅以菁博士夫妇进行了面对面交流,就法律人才的培养及教育的意义与带队老师们进行了深入探讨。通过参观访问,学生们对香港法律制度的认识更加全面、客观,也深刻感受到香港政府部门、独立监督机构、律师行业公会等职业群体中的每个人对于诚信的执着和坚持。正是几代人对于职业道德的坚守,才推动香港成为一个清廉指数排名世界前列的地区。
张继红副教授作为内地教师代表在毕业典礼作了发言致辞,内地与香港隶属不同的法律体系,也有各自不同的生长土壤和特色,但法律精神是相同的,公平、正义是我们共同所追求的价值目标。内地法治理念的建立及完善,虽然还需要一段时间,但我们应充满信心和希望。对于未来法律人才的诚信(职业道德与专业操守)教育任重道远,作为一名法律教师将会继续以自己的专业和言行影响更多的年轻学子。研究生龚瑞阳同学代表我校学生发言,对于诚信的重新认知,对于诚信的深层次认知,诚信社会的构建离不开每一个公民的参与,敬畏法律、遵守规则,共建诚信。此外,我校校友霍祖龙和在校生龚瑞阳同学在结业式上向香港法律教育基金会捐款。我校师生的卓越表现,受到法律教育基金有限公司陈小玲太平绅士的高度肯定。
七天的交流访问很短暂,但同学们对“职业道德与专业操守”的认知必将伴随他们的学习生活和未来职业发展,与香港中文大学陪同学生的友谊也值得珍视。相信学生们通过此次香港之行会将诚信践行于生活的点点滴滴,践行于未来的法律职业生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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